我國加入WTO後,面對多元化、全球化的衝擊,大學亦需面對世界各國大學的競爭壓力,為提昇大學競爭力,惟有提昇整體高教素質,才能邁向卓越發展與永續經營。教育部根據「提昇大學基礎教育計畫」,鼓勵各大學加強教學,透過教材之設計、教學方法之改進、教學環境之改善(包括資源之整合與共享)、和教師在職再教育等方法,提昇大學部專業基礎教育及通識教育水準。因此,教師之教學及課程設計專業素養,成為大學未來發展之重要基本競爭能力。
本中心設立之宗旨,在於提供全校教師教學專業相關訊息,透過教師之在職再教育方式,協助教師運用教學科技,促進課程教學多元化,以期培養教師教學專業素養,提升校內教學品質,進而提高學生學習興趣,創造校園優質學習環境。
第一條 中山醫學大學為培養教師教學專業素養,提升校內教師教學品質與教學專業能力,依據本校組織規程第二十四條規定,設置「中山醫學大學教學資源暨教師成長中心(以下簡稱本中心)。
第二條 本中心之職掌如下:
一、教師教學發展:
1. 規劃全校教師教學能力發展計畫
2. 發展與推動「教學工作坊
3. 辦理「教育理念教學專業能力研討會」
4. 辦理「教學教科書著作獎勵金」活動
5. 辦理「教師教學能力成長營」
6. 其他與發展教師教學能力有關的活動
二、 教學資源:
1. 編製各系所教學資源手冊
2. 編製各學院與全校教學資源手冊
3. 辦理教學科技新知研討會
4. 教學媒體製作、推廣與運用
5. 收集國內外大學教學資源資料並加以統整
6. 其他與教學資源及教學科技新知有關資訊活動
三、 教師教學評鑑:
1. 辦理學期中與學期末學生上網評鑑任課教師教學績效之措施
2. 教師教學品質自我評鑑及各系所辦理對所屬教師教學品質之評鑑
3. 設計與編製「中山醫學大學教師教學品質評鑑表
4. 配合學校所設置之教學單位評鑑委員會相關評鑑措施
5. 辦理教學評鑑結果優良教師獎勵活動
6. 其他與教師教學評鑑有關之業務
四、 學生學習輔導:
1. 協調通識教育處開設「學習心理學」、「教學心理學」與「教學策略」等有助於學生學習的選修課程
2. 辦理同儕輔導機制
3. 輔導學生考取專業執照的機制
4. 建置學生學習學習困難機制
5. 協調各系所成立學生讀書會
6. 其他與提昇學生學業成就有關的措施
第三條 本中心設置主任一名並得置副主任一名,由助理教授以上擔任,負責綜理本中心相關業務。
第四條 本中心設置辦事員若干人負責本中心行政及其它相關業務。
第五條 本中心得因應業務需要設置相關的委員會,設置辦法另訂之。
第六條 本辦法未規定事項,悉依本校相關規章辦理之。
第七條 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,教務會議通過,並報請校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